適用對象
在廣東省內(不含深圳)注冊,建立研發管理制度、投入研發費用、開展研發活動,并已進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企業。
工作要點
(一)組織方式。企業“先備案、后申請”。
(二)備案登記。企業須每年4月30日前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填報當年度《廣東省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備案登記表》并提交相關附件(企業研發管理制度文件、年度研發計劃書等)。
(三)補助申請。完成備案登記的企業按申請通知要求,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填報《廣東省企業研究開發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》并提交相關附件(備案登記表,企業年度研發項目立項決議文件、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,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請表》首頁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頁)書面申請表(含附件)一式1份加蓋單位印章送交所屬地市科技部門。
備案程序
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“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”(網址:http://pro.gdstc.gov.cn/egrantweb/),在“系統管理—單位信息管理—填寫企業研發補助資金備案表”進行備案登記。
實施時間
企業申請研發補助的時間和程序以省科技廳發布的申請通知為準。